福建省發(fā)改委出臺的2017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工程包實施方案

2017-04-10 09:28:44 q403
近日,福建省發(fā)改委出臺的2017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工程包實施方案,提出按“公共為主、適度超前,快慢結合、城際銜接”原則,優(yōu)先建設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,重點加快推進公共停車場和居民區(qū)充電基礎設施建設,年度計劃投資4億元,建設150座充電站、公共領域充電樁3000個以上。

福建充電基礎設施工程包實施方案出臺,今年建設150座充電站

加快建設高速公路快充網絡。在去年建設166座城際快充站的基礎上,計劃建設22座快充站、88個充電樁,基本建成我省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電動汽車快充網絡。加快布局城市快充網絡。按站樁適度超前原則,結合公共場所建設城市充電站,計劃建設102座城市快充站、712個充電樁。

積極推進單位及居民區(qū)充電設施建設。計劃機關事業(yè)單位內部停車場和在已建及新建的居民區(qū)公共停車場建設3座充電站、2018個充電樁。按需建設公交車充電站。計劃建設23座公交車充電站、182個充電樁。

各地今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具體目標為:福州充電站19座、充電樁500個;廈門充電站16座、充電樁400個;莆田充電站12座、充電樁300個;泉州充電站24座、充電樁450個;漳州充電站15座、充電樁300個;龍巖充電站8座、充電樁200個;三明充電站15座、充電樁250個;南平充電站24座、充電樁220個;寧德充電站13座、充電樁230個;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充電站4座、充電樁150個。

為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加快建設,我省將加強配套政策保障。比如,支持通過PPP模式、發(fā)行綠色債券、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等方式,拓寬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(yè)與設備廠商的融資渠道;適時修訂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分類指導價格。同時,推廣充電設備責任險和充電安全責任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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