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淀區(qū)和石景山區(qū)等部分區(qū)域投放

2017-04-15 09:24:30 q403


QQ截圖20170413141500.png


2000輛共享電動單車在京投放


4月12日,2000輛共享電動單車在昌平區(qū)、海淀區(qū)和石景山區(qū)等部分區(qū)域投放。


記者在西二旗地鐵站口見到了這款白色車身、紅色車輪的電動單車,雖然是自行車的外觀,但車身上加裝了黑色的電池盒,車尾印著“共享電單車”字樣。


除了已經投放的2000輛共享電動單車,“7號電單車”的首席營銷官崔曉琪介紹,目前在北京昌平區(qū)、海淀區(qū)和石景山區(qū),“7號電單車”已經設置了近1500個指定停車點,平均每200米就有一個,人口密集的區(qū)域甚至可以做到每50米就有一個指定停車點,停車較為方便。


這款電動單車按里程收費,小于等于5公里為2元;大于5公里, 每超出1公里多收1元,不足1公里不收費。記者嘗試騎行了十幾分鐘,發(fā)現(xiàn)車輛設置了最高20公里/小時的限制,達到這一時速后騎行者無法再加速。


與共享單車不同,該款電單車設置了指定停車點,通過地圖引導將用戶帶到指定位置停車。不在指定停車點還車,會加收“非定點還車費”:還車位置距離最近指定停車點小于1公里,加收10元;超出1公里加收100元。


交管曾緊急叫停共享電動單車


記者體驗發(fā)現(xiàn),使用電動單車需用有效證件進行實名認證,用車前要繳納299元的押金。市民正常用車時,可以通過APP或者微信掃描車身的二維碼或輸入車輛編號,點擊“立即用車”就可以解鎖騎行,整個操作流程基本和共享單車相似。


“7號電單車”開始在北京“布局”,然而在這款共享電動單車進入北京前,北京市交管部門已經緊急叫停了出現(xiàn)在街頭的共享電動單車。


今年2月14日,“小蜜電動單車”在10號線惠新西街、北土城、健德門、牡丹園等站點附近投放了50輛共享電動單車,交管部門得知情況后緊急約談該公司相關負責人,要求對方將投放的車輛全部收回。


記者了解到,共享電動單車之所以被緊急叫停,原因在于這種電動單車無牌照,屬違法上路行駛行為,存在安全隱患。


交管部門表示,電動自行車需上牌后上路行駛,不符合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,不在《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》的車輛不能辦理上牌登記。對非法上路的共享電動自行車,交管部門依法予以罰款處罰,拒絕繳納罰款的,依法扣留車輛。


能否通過相關部門審批不確定


記者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根據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,符合規(guī)定的車輛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質量是28kg,滿足“整車質量(重量)不大于 40kg”;具備腳踏功能;功率小于240W;最重要的是,最高車速低于20km/h。


記者調查此前在京面世的幾款共享電動單車產品發(fā)現(xiàn),被交管部門叫停的電動單車大多長得與電摩托外形類似,不具備腳踏功能。而本次投放的“7號電單車”外觀更像自行車,并設有腳蹬子,也符合20km/h的限速。


由于“7號電單車”并未透露使用電動單車的品牌,車輛是否在《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》中尚不得而知,不過“7號電單車”的首席營銷官崔曉琪表示,目前已經向車管部門提交了完備的上牌申請,在走流程?!俺枀^(qū)和海淀區(qū)的多個車管所及車輛登記站給我們的反饋是,在完成上牌前,可以持申請車輛的產品合格證及發(fā)票上路?!?/p>


然而記者了解到,本市尚沒有給電動自行車批量上牌照的先例,昨天相關部門也未對“7號電單車”能否上路的問題進行明確回應。


“7號電單車”即便外觀和速度設置上滿足相關條件,但是電動單車投入運營仍需要相關部門的考核審批,此款電動單車是否能通過審批,結果尚不得而知。


中國電動車網版權聲明:
中國電動車網轉載作品均注明出處,本網未注明出處和轉載的,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。如轉載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權,或有其他諸如版權、肖像權、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傷害,并非本網故意為之,在接到相關權利人通知后將立即加以更正。


專業(yè)生產PVC護套、銅排、鋁排、新能源電池銅/鋁軟連接-人禾電子